晴時多雲

保育觀點談熊貓

■ 裴家騏

吳胡會在經濟議題外,還順便把大熊貓來台的事再敲定了一次,新任農委會主委在立委質詢的時候回答:原則上是希望熊貓愈快來愈好。

對於大熊貓來台一事,我的基本看法是反對的。其一,是我反對將野生動物「物化」成為人類運用的工具,因為中國在過去這幾十年間,送出大熊貓的時候幾乎都與政治目的有關,而且很少修飾或不談其所圖;其二,台灣沒有一個動物園或學術團體對大熊貓的保育有過貢獻,實在受之有愧;其三,牠們很花錢,勢必會影響對本土物種的保育經費;其四,我們很有可能會浪費兩隻具有繁殖潛力的個體。

近二十年來台灣不只一次拒絕過大熊貓,但最常提到的回絕理由不是「反統戰」、「反矮化」,就是「反滲透」等政治語言。即使是兩年前,由農委會組成的專家小組所做出的否決理由,亦不難看出其中政治正確的痕跡。

在這種無論歡迎來或反對來都可能是高層政策決定的情形下,專業審查該如何自處才不至於進退失據?我建議條件包括:一、來台的大熊貓不具繁殖潛力,或接受機構要提出不會造成浪費的具體安排;二、申請者有能力長期且妥善的照養牠們及下一代;三、申請者需做出承諾將對大熊貓的保育做出貢獻且具體可行;四、申請者需同時做出具體可行的承諾:將對台灣的野生動物保育做出對等的貢獻。而如果有兩個以上的機構都有興趣作為接受方,則可以比較所開出的各種承諾,再選擇對保育最有利的一方去執行。

還記得九○年代初期,我們因為犀牛角、虎骨、熊膽等傳統藥材的走私問題,備受國際撻伐,甚至還遭到美國的貿易制裁。當時,政府正面回應了那波強大的內外壓力,立即增加了對野生動物保育的關注和預算;而那次危機處理之後,一直到現在,即使沒有危機(或誘因)出現,政府和民間仍然逐年的增加對保育的投入。顯見,大家已經不再單純的以近利的角度來思考保育的價值了。

雖然對野生動物保育我國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但既然十幾年來我們都已經在往「真保育」的方向前進了,而且在國際上也有不錯的聲譽,現在若要走回頭路,實在划不來。請務必再思考一下吧!(作者為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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