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誰把SRF汙名化?

◎ 邱宇健

桃園市政府今年三月宣布廢止入駐桃科園區的三家SRF廠商,其中一家可寧衛能源公司提出訴願,經濟部在本月六日撤銷市府處分,引發中央與地方互相卸責,各說各話。

SRF是指使用非有害適燃性廢棄物如廢紙、廢塑膠、廢木柴等,製成的固體再生燃料,藉此降低都市垃圾焚化爐及掩埋場的負擔,先進國家如德國、日本都已實施多年,取代燃燒煤炭、燃料油、天然氣,既能去化垃圾還能發電,創造出節能循環經濟;環境部在二○二○年參考國際標準,公布「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及品質規範」,正式推動SRF政策,鼓勵民間業者投入,幫助地方政府把垃圾減量。

完整的SRF運作,要有製作SRF的機械分類處理廠(MT廠)和燃燒SRF的發電廠,一家SRF發電廠可以和多家製作規格相符的MT廠合作,例如日本石川縣北部處理組合發電廠就收受周遭輪島市、奧能登、七尾市等五家MT廠的RDF(註:RDF和SRF相似,後者指生產規範更嚴格且符合歐洲標準的燃料,包括燃料熱值、氯含量及其他物質含量的限制);今年三月被廢止入園許可的三家廠商,就是收受SRF做燃料的發電廠,因桃科當地居民擔心燃燒發電會造成空汙而抗爭,在去年立委選舉時成為選戰攻防焦點。

桃科園區起初不讓SRF電廠進駐,但二○二○年十二月經濟部召開會議,請桃園市配合中央政策,以專案入園方式核准廠商進駐桃科;神奇的是,別說可寧衛公司在二○二二年三月准許入園沒受到關注,另一家更早准許入園的SRF發電廠台灣立方能源公司在二○二一年十一月開工動土,當時也沒人去拉白布條;甚至二○二二年底的市長和市議員選舉,也不見有候選人去抗議,直到二○二三年下半年立委選舉白熱化,三家SRF發電廠突然間變成洪水猛獸,SRF三字從環保名詞淪為政治用語。

桃園市政府批評讓廠商入駐桃科過程是開後門,重點來了,當年桃園市政府接受經濟部推薦函及各項專案條件,同意讓三家SRF發電廠入駐桃科,這樣有違法嗎?如果違法,張善政市長可以理所當然地撤銷前朝的入園許可,但張善政主政的桃園市政府,從頭到尾都指經濟部的推薦函強迫地方買單;是否強迫,見仁見智,但由此正好證明駐園過程不違法。

問題出在桃園市政府不敢直接撤銷這三家的入園許可,因若自行撤銷,肯定面臨廠商要求國賠和監察院的糾正彈劾,所以無視經濟部強調推薦函只是建議、不具法律強制力,推薦函跟廠商能否入園無關,而一再堅稱推薦函是入園基礎條件之一。這是如意算盤,如此一來,經濟部若撤銷推薦函,廠商就不能歸責桃園市政府撤銷入園許可,要國賠請找經濟部;經濟部若不撤銷,則抗議民眾也不要歸責桃園市政府,一切都是經濟部強迫的。

去年三月,雲林縣啟動了全國第一套歐洲原裝MT系統製作SRF,替代部分六輕燃煤,今年五月張麗善縣長還特別去德國考察SRF,顯然SRF未必就是環境殺手,三家SRF發電廠也不該是選舉考量的政治問題,而應回歸專業,一切用數據說話。可惜桃園市政府把SRF汙名化,想想綠色和平組織四月份的調查,超過百座垃圾山遍布全台,暫置垃圾達八十四萬噸,不知未來還能不能藉由SRF協助去化。

(作者是桃園市市政研究學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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