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想來香港嗎? 後果請自負!」

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上週六起生效。新法審議過程不到五十天,法條措辭模糊,不僅羈押最長可達十六天,可採閉門審判,還有國安法官審理,嚴重罪行得判處七年以上徒刑,甚或終身監禁;且即使罪嫌不在當地犯行,香港警察仍可按其「域外效力」條文追捕。這一立法,被指幕後的北京政府擴大侵害香港自由,是人權和法治的倒退,背叛對港人承諾,危及香港發展前景,癱瘓國際商業中心地位,甚至「從寶地變廢墟」。

國際社會的質疑及惡評,理所必然。曾是英國殖民地一百五十五年的香港,以自由及法治創造的經濟繁榮,人稱「東方之珠」,中國在「九七回歸」時承諾「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香港續保半自治狀態。如今不到三十年間,香港卻越來越像中國。

從形式看,二十三條立法以八十九票全票通過,過程幾乎聽不到公開反對聲音;議員所提出的,大都是更嚴厲的修正意見;其審議及投票結果,與本月初在北京上演的「兩會」場景,幾無二致。從現實面探討,通過新法回應了中國國安部所稱的「憲制責任必答題」,立法會與港府以此向習近平表忠。事實上,二十三條立法曾於二○○三年提出,旋引發數十萬港人上街抗議而叫停。經多年港人抗爭與當局壓制,北京於二○二○年訂立《香港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限縮港人自由人權;如今,異議人士或鋃鐺入獄或流亡海外,二十三條「高效順利」通過,北京讚賞,主事的港府保安局長鄧炳強喜孜孜宣稱「難產」兒終告出生,卻印證了「兩制」已遭背棄,香港的全面中國化,隨著這一「歷史性時刻」進展到了法制層面。

對於新法,港府宣稱「只針對想破壞香港安全的一小撮人」、「奉公守法的人不會誤墮法網」,警官出身的特首李家超強調,新法「讓香港可以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間諜活動、外國情報單位的陰謀陷阱和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國際社會卻一面倒批判,主要是新法不僅影響港人,外國人也可能遭株連:前往香港旅遊,所帶書籍若有批評港府言論,可能構成「煽動」行為被問罪;手機存有《蘋果日報》圖片,也有招來麻煩之虞。《紐約時報》如此描繪港人感受:悲觀蔓延、感覺就像「千刀萬剮」,今後香港何去何從?

國際間的批判,主要是新法應北京要求,加入叛國、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破壞及境外干預等罪刑,「國家安全」凌駕一切,且其涵蓋廣泛,定義不清,當局得隨意解釋,為居留香港或投資經營者帶來不確定風險,衝擊香港的國際城市地位。美國國務卿布林肯關切新法被用於跨國鎮壓,歐盟擔憂嚴重影響它在港機構組織和企業運作,都是其例。

更嚴重的警告來自澳洲政府,警示其公民,「您可能無意中觸法,並在未受指控的情況遭羈押,且不得會見律師,我們繼續建議保持高度謹慎」。《德國之聲》引據《法蘭克福匯報》的評論最貼切,「想來香港嗎?後果請自負!」從而,今後僅因接觸外國外交官或記者,港人可能遭定罪判刑;而擁有「煽動性」出版物,也有坐牢之虞。據《美國之音》報導,近年已有兩百九十多港人因違反國家安全罪被捕,一百七十四人和五家公司遭起訴。

即使只從經濟角度看,新法也飽受質疑。三年來,香港股市市值蒸發近半,幾十家中國房地產商在港發行的債券違約,損及債券市場,加上疫情隔離削弱航空樞紐地位。據《日經》報導,過去四年,日本投資新加坡增加三倍,香港卻減少十八%。同時,中國除了強化掌控,還透過「高才通」計畫讓公民湧入香港,二○二二年底以來,已有約五.五萬人拿到長期生活、工作所需的通行證。

海外港人因此於週末串連舉行「全球反二十三集會」,向中國說不,呼籲台灣等保護流亡當地港人,制裁主事的香港官員、議員,也希望台灣人守住台灣。對台灣人來說,除了關切落入「一國一制」的香港前景及港人福祉,也對前去香港的風險,多所關注。

行政院長陳建仁就此有言簡意賅的發言,期盼國人以香港為戒,珍惜台灣的自由民主,去香港時注意自身安全。國安局長蔡明彥示警,若曾公開評論或質疑中國,或手機等存有此類訊息,去香港要留意,以免入境遭安檢或無端入罪。交通部長王國材也強調,自由行或團客去香港要小心。就此而言,我國的官方反應,至為允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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