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勿濫用憲法自圓其說

◎ 廖顯謨

近年來,有一些政客提出的政策或改革,似乎有一種傾向,就是想以憲法來包裝其訴求,諸如採內閣制或廢考監兩院,利用多數民眾不知憲法的現實與有如上帝(一定不會錯)高度的憲法來合理化其主張。其實,各種改革,只要涉及到修憲層次,依目前的修憲程序均極不可能完成。即使得到立院四分之三藍綠的共同支持,亦難過合格選民二分之一以上的門檻。二○二二年公民權下修至十八歲的修憲複決,不僅沒法成功,贊成與反對票相當,好像變成藍綠對決,十分可笑。

擁抱「九二共識」的國民黨無法下架民進黨成功,選後不僅不檢討其路線,反而用憲法包裝「九二共識」企圖重新上架,欺騙選民。新任立法院院長呼聲極高的韓國瑜,日前聲稱若其有機會出線,中華民國憲法的九二共識,是其最重要的正確方向。我國憲法制定於一九三六年,正式施行在一九三七年,那時的台灣與中國大陸大部份都在南京政府的控制之下,共產黨正在馬歇爾內戰調停下暫時喘一口氣,更遑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出現,何來兩岸關係,何能有「九二共識」?即使自一九九一年開始經歷的多次憲法修改,其內容亦無「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原則」或「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字眼。若有,也是主流民意形塑憲法內容,而非憲法文字改變主流民意,請問,「統一」是我們的主流民意嗎?國人切記,憲法!憲法!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之。

(作者為朝陽科技大學通識中心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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