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叁年
新北市校園日前發生震驚社會的割頸事件,受害學生經過連日搶救之後,仍不幸過世,一個年輕的生命就此殞落令人不勝唏噓。
只是在傷痛之餘,對於潛藏於現今校園裡頭的危機,教育部及相關部會應該嚴正看待,設法增加彈性空間,讓學校師長在違禁品的搜查與處理上可以多些轉圜的餘地,以維護全體師生的校園安全。
在當前校園氣氛如此低靡的狀況底下,有兩個方式或許可行:
第一,比照校園特定人員驗尿的做法,舉凡有霸凌等紀錄且經學校通報、專家調查屬實者,優先列為特定對象,這些人員在進到校園之前,應當由學務處安排適當的場域,在足以兼顧當事人的隱私下,進行違禁品的搜查。
第二,該特定對象若不願意接受校方安排的違禁品搜查,由其監護人簽署切結書,保證其未攜帶違禁品入校,如簽署切結書後仍被發現有違規者,請警察機關介入處理,監護人一併負起連帶責任。
目前學校搜查學生隨身物品被視為違反學生人權,但在希望學校能管理好學生攜帶違禁品的狀況下,上述的作法若可被社會大眾所接受,那麼應當授權學校,確保師生都有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作者是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