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植物醫師法的專科醫師

◎ 曾國珍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022年11月24日初審通過《植物醫師法》草案,確定採用「植物醫師」為法案名稱,經考試及格取得植物醫師證書,並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取執業執照後,才能執業。

農委會的官員表示,植物醫師具有診斷植物病蟲害的專業,有助於精準投藥,同時強化高風險農藥的管理使用,提升植物保護水準。

從草案內容,植物醫師必須:

1.執行有害生物鑑定報告、植物疫病蟲害診斷書,防治意見書,以及植物健康證明文件的簽證業務。

2.執行業務時如果發現國內沒有紀錄過的有害生物時,除了指示防治及隔離外,須在24小時內將植物種類、有害生物名稱、植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資料通報主管機關。

其實,農委會防檢局早已超前部署,招募「儲備植物醫師」,對於植物醫師的科系要求,限農學院、生物資源暨農學院、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生物資源學院等或農業相關科系畢業都可以。但是、但是,植物醫學、植物保護相關科系/學程畢業者優先錄取。

所以,《植物醫師法》通過後,試問:

考試科目如何訂定?

工作機會偏袒了什麼科系?

根據報導:有一位植物病理背景的植物教學醫院院長說:植物醫師不只針對植物病蟲害的診斷與用藥,另外對於肥料的選擇、種苗的選擇等,植物醫師都可以提供協助,同時也能把關農藥的使用,保護農民用藥安全,也保障消費者食安。

同篇報導也說:防檢局招募的所謂「儲備植物醫師」,也在第一線協助農民解決病蟲害、土壤肥料、栽培管理等問題。

好像具有植物醫學、植物保護、植物病理背景的植物醫師都具有十八般武藝,其它的農業專業都可以靠邊站。例如他們幾乎不考慮土壤因地而異的特性和土壤剖面30公分以下的變異。可是,

1.土壤因地而異。

2.土壤特性不同,未必僅限於表土耕犁層,更大的變異可達90~120公分。

3.作物生長是否出現問題和農產品的品質,有時90~120公分深度的土壤特性會有關鍵的影響。

另外,從提案人蘇治芬委員感謝的對象似乎也有這樣的概念。

平心而論,農產品經營是全方位的,每個環節都很重要,只是在解決問題的過程必須要因應當地的氣候背景和土壤特性而有輕重緩急、優先次序而已。誰能說不是呢?

例如:因為土壤問題造成的植物生長不良,是無法藉噴施農藥、生物製劑及增施肥料解決的!

那麼,何謂全方位的農產品經營呢?

全方位的農產品經營意指從建立健康的作物根系土壤環境(包括診斷pH、排水、疏鬆、鹽分、養分、污染等土壤性質)開始,接續土壤管理(包括土壤改良、水分管理(灌溉排水)、肥培管理),選擇品種(包括高產、耐病、抗病、耐熱、消費者接受的品種),發揮栽培技術(包括剪枝、嫁接、疏果、產期調節等技術),做好病蟲害管理(根據植物保護手冊的正確診斷、正確用藥),收獲採收加工(藉以提高附加價值和調節產量過剩),直至行銷,均需按部就班,根據專業技術經營才能事半功倍的生產安全、高品質、高產量、高利潤的農產品。

也就是說,土壤問題診斷和改良,再配合後續的土壤管理(肥培管理、水分管理)是有可能減輕或防治植物病害的。

而且,土壤剖面健康後,很多作物生長的問題就不會週而復始的發生。

甚至,有一些作物瘋欉的問題是有可能藉「健康土壤」減輕的!

我也願意提出「精準農業」很重要的精神之一就是:合理化施肥(根據作物和土壤特性的施多少?何時施?如何施?)和合理化施用農藥(正確診斷植物病蟲害、正確用藥)。

換言之,植物病蟲害專業可以「精準投藥」,強化高風險農藥的管理使用。

可是,土壤專業也絕對可以在建立健康的作物根系土壤環境後,「精準灌水」和「精準施肥」,進而生產安全、高品質、高產量、高利潤的農產品。

因此,《植物醫師法》假如可以加入專科醫師(例如植物病蟲害醫師、土壤管理醫師)的概念,也許會是更完備、進步的立法!

期待立委諸公在三讀前聽到這樣的呼籲!

(作者為中興大學土壤環境科學系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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