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原民身分法 須謀求共識

◎ 尤天鳴

日前,憲法法庭接連宣告原住民族身分法部分條文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原民會要限期內修法,同時也讓原住民族社會內部掀起一連串的討論。筆者呼籲政府應立即比照國是會議的模式,召開「全國原住民族族是會議」,俾利充分討論以取得共識。

首先,有關原住民族身分法部分條文違憲乙節,我們看到原住民族社會內部仍有不同的意見,尤其是身分法攸關個人身分認定與民族界線的擴張,牽涉到個人權也影響了民族權,修法不能不慎。

再者,自八○年代以降的原住民族社會運動以後,政府雖然有相關全國性的原住民族會議及臨時組織編組,但原住民族社會仍然有一連串的問題亟待解決,亟需原住民族各族群推派成員討論、謀求共識。

最後,由於都市化的趨勢,原住民族人口結構改變,居住在非原鄉的族人已超過全原住民族人口的半數,並且隨著違憲宣告後新興原住民族群的加入,原住民族社會應增加前項兩者的想法與權利保障,用屬人的觀點取代屬地的觀點。

綜上,我們殷切地期盼政府應立即召開原住民族族是會議,讓各族群推派成員,充分地討論經緯萬端的相關議題,同時也讓中央原民會及立院委員諸公,在原住民族身分法未來修法時,了解原住民族的共識,方能體現憲法法庭一再提及的回歸民族認定的之判決意旨。

(作者為排灣族人,屏東美和科大助理教授,前台南市原民會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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