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法律人不諳軍中文化又一例

◎ 張健常

筆者當年自空軍官校畢業時,承蒙當時的空軍總司令林文禮上將南下頒授飛鷹胸章,短暫的近身接觸,只覺得將軍溫文儒雅笑容可掬,沒有官架子。多年後才在空戰史中得知,原來老將還是國軍英雄,曾在八二三砲戰期間,駕戰機擊落中共米格機。時下年輕人不知道的還有:老將軍曾親筆書寫的座右銘:「暴怒勿言,言必傷人;狂喜勿言,言必浮誇!」展現律己甚嚴的待人處事之道。

這位老長官,去年底因眷屬醫院照護事件上了新聞媒體,卻仍謹守「止謗莫若無辯」淡然處之。日前監委認為此事涉及「假公濟私,嚴重戕害軍人尊嚴與士氣」,通過糾正空軍司令部案,並要求重懲失職人員,藉此整飭軍風。

持平而論,這又是一件法律人不諳軍中文化的特例,與韓豫平少將以加菜金宴請眷屬案頗為類似,法律或有不容,於情實堪憐憫。

軍隊是相對封閉的團體,所謂肝膽相照,培養的是朝夕相處患難與共的革命感情,戰時必須相互支援,遺孀亦由袍澤代為照顧,何況是耄耋垂暮的老將軍?部屬如自願在公餘提供一些關懷與溫暖,也是人情之常,縱有違失欠當,言詞告誡允當足矣,不宜追根究柢無限上綱。御史大夫動輒揮舞尚方寶劍伺候,未免如大砲轟小鳥,反而戕害了軍人的尊嚴與士氣。

(作者為前飛官,備役空軍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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