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蘭嶼公民的人權日呼喚

◎ 希·拿依讓

七十三年前,聯合國訂定十二月十日為世界人權日,熱切呼籲努力生活的世界公民們,求一日溫飽之外,別漠視所存在的部落、城市、國家,此刻,少數人的基本人權,正遭受難以想像的剝奪,亟需關注聲援。

國際人權公約《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決議於二○○七年,歷史單薄,但該宣言是人權發展高度成熟國家的指標。目前認可此宣言的國家,不多,因為保障原住民族權利的此宣言,是政府面對原住民族事務(尤其是開發案自然資源地)時的優先準則,常與短期的經濟利益嚴重衝突。但是,人類發展指數極高的先進國家很自然地積極捍衛原民權利,避免其邊緣化,犧牲文化多元性。

今夏IPCC-AR6報告書公布,緊接而來的COP-26尾聲,各國領袖達成共識,正視氣候變遷,決議國際互助,確保氣候難民國(通常是碳排放極低的小國)的基本人權:生存。回顧三月,筆者與其他志工在烏石港強勁風雨中爭取連署簽名,期盼公投成案;五月,布農族獵人王光祿獵槍案提出非常上訴,確定「部分違憲」;接著疫情爆發,全台團結,原定七月的公投延至下周末;知本光電開發案,台東縣府已在十一月終結…

四大公投前的黃金周末將至,節氣剛過大雪,各團體不敢懈怠,仍在街頭為其信念戰鬥。

十萬多桶低階核廢料,也忠實地躺在我將返回的小島岸上,鹹鹹海風從不停止侵蝕著。

牛年將盡,祝平安。

虎年,我們繼續一起努力。

(作者為蘭嶼公民、蘇花改環境監督小組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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