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人性貪婪碾壓都更與危老重建

◎ 李基勝

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常見原地主得以不付現金換回一棟房屋,但衣服穿破了,卻不能免費換件新的,為什麼?因為原地主提供土地,建商提供資金(是即合建),外加現行法制提供獎勵容積(名為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以致有多的容積售予第三人,而省下不少營建成本,甚至還有獲利。

前揭獲利本應屬於原地主、建商與核准獎勵容積的政府,但政府未參與分潤,故由前二者共享。換言之,原地主與建商按其各自提供土地與資金所得利潤比例,分配房屋。倘若原地主自負全數的重建資金,則利潤應盡歸其所有;於此情況,建商一樣可以獲得建築勞務與建材的利潤。

當原地主與建商企求超過其出資比例應得的利潤,且互不相讓,該重建計畫不免夭折,甚有肇致凶殺命案者。土地與建築成本的估價偏頗(過高或過低),實乃原地主與建商擷取不當利潤的包裝手段。原地主的拒絕參與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未嘗不是拉抬價格的另類手法。

所以,歷年來老屋拆除重建的績效不彰,實乃人性貪婪所致,蓋唯有落實成本透明化才能對抗。

(作者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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