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長官,忘了空屋率吧!

購屋不會只是純理性的選擇

◎ 張耀仁

內政部日昨發布去年下半年(以十一、十二月用電資料分析)最新「低度用電住宅」(空屋)及新建待售餘屋報告,全國空屋數為八十八萬二六三四宅、空屋率約九.九六%,是二○○九年有統計以來,空屋率首度跌破兩位數。空屋率最高縣市是金門縣,達十八.一三%,空屋數為四一六四宅;空屋數最多縣市為新北市,約十三萬一千三百宅,空屋率約七.九八%,遠低於全國平均空屋率。

另外,財政部公布2015年「囤房稅」上路至今年, 統計顯示,名下擁有非自住房屋的「囤房族」人數雖然逐年增加,由2015年的33萬6264人至今年已來到50萬2265人。統計2015年僅持有1戶非自住房屋的「囤房族」占比為69.59%,之後逐年上升,至今年比重已增至79.54%,7年間提高了9.95個百分點。相對的,持有2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囤房族」比重卻不斷下降,由2015年至今,從30.41%降至20.46%。至於持有10房以上的囤房超大戶,從2015年至今年,人數由1854戶降為1703戶,逐年減少並來到新低點,占比從0.55%降至0.34%,顯示近年持有多戶情形逐漸下降。對持這樣有多戶情形下降,實可反映「囤房稅」以及居住正義等相關政策,已經見效,而擁有一房非自用住宅的比率增加,則可視為社會民情健康的「購房儲蓄」的觀念和行動,人民不再有後顧之憂,而擔心銀行儲蓄存款面臨貨幣貶值的憂慮。

空閒住宅,包括假日或偶爾居住,或因工作、出國等原因未經常居住,以及待租、待售、修繕中,或因其他原因而目前未使用等情形,例如度假、休閒、所購置的第二宅,不等於市場或投資定義上的空屋,顯然較合乎台灣民間「購房儲蓄」的概念,由於「有土斯有財」的傳統思維,加上存款利息低、預期通貨膨脹等因素,「買房儲蓄」在台灣民間仍有一定的比例,且為人生奮鬥的重大目標,而其購入之房屋卻未必會流入房屋出售甚至出租市場,這即是我們俗稱的「無效空屋」。無效空屋的存在,並不應計入房屋市場的「房屋存貨」,因為這些房屋並不輕易在短期內流入市場出售,增加市場供給。而國人喜歡置產買屋,長期存屋而富的觀念,更是深植人心。

筆者認為,台灣民情在購屋選擇上,購買時機或是法令限制並非選擇關鍵因素,當「買」屋已經形成替選課題的時候,消費者會關心的未必是財務面,而是居住行為的過程中,從生活使用面產生的各項自由和自主,進而享受的生活等等,例如:

1.租房,無法依自己的意志裝修,喜愛的傢具也不敢購置,居住缺乏安定感。

2.被房東限制住宅使用的自由度,不能任意在牆上敲打、裝釘布置,影響了居家情緒。

3.房屋所有權擁可以抗通貨膨漲,居住的每日生活中,心情是安定的。

4.世俗觀念,房子,是結婚的必要條件,彰顯穩重與安定感,以及社會地位。

5.投資創業,使得許多偏狹地段的建物因經營而漲價,有些受益的是房東,有些企業自擁所有權,因此在經營獲利的同時,也擁有房產增值的獲利。

空屋率的下降,著實已經反映出政府實現居住正義的具體體現,而國民擁有多一戶非自用住宅,實乃國人的合理健康「購屋儲蓄」的展現,實不必計入實現居住正義的住宅政策多予琢磨,精確的算計實無法量化出生活裏的心靈的感受,而這種感受卻會創造出美好的生活。

(作者為文化大學土地資源境學系兼任副教授、前嘉義市都市發展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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