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公共衛生的群體倫理觀點

◎ 葉明叡

從去年初COVID-19疫情興起伊始的邊境管制、口罩徵召生產與分配、健保卡出國註記、數位足跡、電子圍籬,乃至於今年中疫情真正「入境」以後的二級、三級防疫警戒,COVID-19召喚出人們許久未見的國家公衛巨靈。人們生活無處不受大大小小的監控,行動也受到限制,大量的公共資源被急速調動、分配,許多例行事務也因疫情而進入例外程序,例如疫苗的緊急授權。

這些違反人們自身意願的限制,或是看似跳過「正常」程序的公衛作為,從個人觀點或個別專業觀點來看,時常相當違反直覺、利益或自身專業訓練而難以接受。尤其在越成熟的民主國家,人們對自身權利保障及施政的標準程序,有越高期待。這些期待在COVID-19大流行的緊急狀態中,被政府以防疫理由暫時降低或擱置,自然會引起許多不滿。民主國家的施政,人民當然有權表示不滿,但其中有些部分,可能只是出自觀點的不同。

面對疫情,公衛政策的「群體」觀點是要越快終結大流行越好,儘量最小化群體總共損失的健康量、生命量,這可能就和個體觀點有所衝突。例如,在行動監測、疫苗施打策略上,個人會期待隱私儘量受到保障,疫苗能夠儘量保護自己和至親的生命;在提升檢驗量能、疫苗授權策略上,醫療專業人員的期待是防疫作為尊重其專業執業範圍,學者與研究人員的期待則是儘量依照科學標準來研發、許可疫苗上市等。這些期待都是合理、正確,也有各自的知識或值得保障的利益基礎,但這些期待有時可能不利於儘快終結大流行。

民主國家政府的權威來自全體人民授權,最終,防疫政策應該如何推行比較好,會是不同觀點之間的折衷,沒有哪個答案是最正確或最科學可言。而折衷的結果,反映的是我們人民整體的倫理抉擇,在傳染病大流行時,我們把什麼放在最優先、最值得保護或追求的位置。公衛作為的群體觀點,值得我們個人在評判政府防疫作為時加以理解和參考,儘速終結大流行,對包含自己在內所有人的健康、經濟和恢復正常生活,皆有益處。

(作者為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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