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特赦王光祿與狩獵除罪化

◎ 歐蜜‧偉浪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受高齡九十多歲母親之命,向兒子討山林野味來吃,卻觸法判定入監三年多。此案經檢察總長顏大和核定提起非常上訴,並全程網路直播,創下中華民國司法史上首例。最高法院認定該案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此舉也是最高法院有史以來首次提出釋憲聲請。今年三月九日,憲法法庭舉行言詞辯論,五月七日宣示大法官解釋結果。雖然釋憲結果令原民及投入多年的公義律師團和專家學者們失望,僅部分違憲,王光祿案亦無法獲司法救濟。昨天五二○,總統府發布王光祿特赦案,令當事者王光祿難以置信。就從個案來看,本人肯定蔡總統在能力所及適時協助王光祿避免牢獄之災,特別在五月母親節過後,馬上接著就是六月、即是王光祿母親一百歲大壽的日子。雖然獵人無法除罪化,但年邁母親對兒子多年來承受的擔憂、恐懼與無助,蔡總統的特赦是可以讓王母安心了。

部分族人認為總統特赦無濟於原住民獵人除罪化,更有的說是蔡總統丟的幾根骨頭安撫原民。大家都知道總統不能干涉司法,蔡總統沒有連任壓力下的決定應是出於善意,這是兩件事,應該分開來看。爭取原住民狩獵除罪化這條路還有一段路要走,我們當然要持續抗爭,因為原住民狩獵是民族的集體文化權,更是一個民族的自決權利與尊嚴。

本次釋憲案十五位大法官中,有五位支持原民狩獵權,司法院長許宗力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提到:「選擇透過從事狩獵活動,去建立與部落間的深刻互動連結,參與及延續族群文化,在此過程中追尋自我的認同,開拓自我人格的圖像樣貌,而在淵遠流長的原住民族文化脈絡中,自主形塑、完足個人生命的意義。」黃昭元大法官說:「本席但願:本號解釋迅即成為台灣邁向原漢和解共生、多元文化立國的漫漫長路上,可以忽視、遺忘的一個小小路標。」謝銘洋大法官提到:「基本上就是對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沒有對等與充分的了解。」謝謝這幾位了解、支持原住民的大法官們,願台灣的民主化持續深化,連結台灣的地氣(原住民),才是台灣立國之根基。

(作者為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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