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何不檢討肇事者該做些什麼?

◎ 清泉

太魯閣號列車事故發生後,台鐵的組織、營運、工程管理都被一一檢討,甚至往上要求交通部負起責任。但追本溯源,台鐵並非肇事者,在場李姓工地主任與其他工作人員才最應該被嚴厲檢討。

具體地說,當工程車掉落軌道,第一時間要馬上通報台鐵(工地應該都有台鐵緊急通報電話號碼),更應該有人跑到東正線和仁隧道北口,沒有旗幟也可以揮舞衣服,讓在黑暗隧道中的司機能在接近隧道口看到警示。即使揮舞者犧牲生命,司機也可在和仁隧道北口就開始緊軔,將傷亡減少到最低。

這起事故發生後,各界紛紛檢討台鐵、交通部有做什麼、沒做什麼,也有人建議未來該做些什麼。本文則由肇事者第一時間有做些什麼的觀點來看,本案即使列車接近,有人從便道斜坡跑下揮舞衣服、拖把,都能給列車司機多幾秒的反應時間,或許傷亡人數就能有效降低。

未來台鐵運安處可設立假想敵小組,到各單位與外包工地,因地制宜提出可能事故情境與現地採材的警示措施,並列入所有外包保全員與清潔人員的工安教材及演練科目,這樣的做法雖不像智慧監控技術那麼「高科技」,卻比需經過冗長研發、採購、裝設的設備,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且更明確要可能的肇事者知道,萬一做出危害鐵路運作的事,該做些什麼來降低傷害。

(作者從事軌道機電系統專業廿餘年資歷,目前仍擔任多個軌道案之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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