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萬子
很多專家學者都指出,台灣電價太便宜,是造成電力供應不足的主因。但調漲電價是個禁忌,執政者深怕調漲電價會造成民生物價的上漲,導致民意支持度下降,所以對於電價必然是能壓則壓。
若有一套配套措施,調整電價不會造成生產成本的上升,廠商就沒有理由調漲物價,特別是外銷商品,調整電價對國內民生物價的影響更小。
筆者認為,政府可以一面調漲電價,另一方面給予稅賦的優惠,讓兩者金額互相抵銷,對廠商而言,總的利潤沒有改變,對政府而言,總收支也沒有改變,但卻無形中改變了廠商的成本結構,購買節能設備的回收年限縮短了,廠商汰舊換新的意願就可提高。若稅賦的優惠有年限,並逐年調減,就可逼迫廠商儘早改善設備能耗。等到賦稅優惠取消,廠商因引進節能設備,用電量減少了,往後電費總成本也沒有增加。
台灣的工業用電若每度調漲一元,整體工業電費成本每年約增加一千兩百億,台積電就可吸收約一五○億,剩餘由全體工業廠商分攤,從整體生產總成本來看,電費每度調漲一元對生產成本的影響其實很微小。
若有廠商覺得電費調漲無法負擔,表示該產業是高耗能產業,剛好順此機會調整產業結構,淘汰不具競爭力的產業。政府可先選擇高耗能外銷產業做調整。
一五○億對台積電的生產成本影響甚微,若台灣因而不會缺電,台積電應該也會樂觀其成吧!
(作者為能源公司負責人,退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