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一鳴
藥師投書「採血筆法規不周延 藥師成罪人」,提到應開放藥師使用採血筆獲取血糖資訊,提出糖尿病用藥建議,個人以為,這有侵犯臨床醫檢師、醫師數據解讀及處方權之虞。
醫療檢驗儀器的銷售者,當然也是器材的解說者,但不必然是數據的解讀者。以文中所舉的例子,菜刀的販售者,可以示範刀子如何使用,但並不一定有廚師執照,可以在餐廳當大廚。藥局引進檢驗儀器販售,販售時做了使用說明,並不代表就可以進行數據解讀,更別說還要依數據對用藥進行建議。
數據解讀及藥物調整牽涉許多專科知識,絕不是會使用機器就能解讀、會調劑就可以調藥。比如有一種輕巧型眼壓筆,可以量出眼壓數據,但同樣眼壓十七,有的病人可以減藥,有的病人得加藥,必須由眼科專科醫師判斷。
未來輕巧型的醫療檢驗儀器越來越多,醫療院所內,哪些專業人士可以進行大量判讀甚至直接對病人做出建議,應該有謹慎而專業的考量。
(作者為醫師,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