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從「鯊魚錢」談台灣殯葬現況

◎ 陳繼成

拜讀自由時報自由廣場「鯊魚錢」一文,感到痛心,更擔心錯誤訊息導致民眾對殯葬業的誤解,特別說明如下:

第一點:台南市殯葬同業的槍擊案,遠因是利益及面子的衝突,近因是雙方口角,失去理性突發殺機。平心而論,任何一個行業或個人,都有可能因利益或面子問題而發生糾紛,跟是否從事殯葬業無必然關係。

第二點:蘇先生所提到的四十年前,搶接「意外死亡」大體的殯葬亂象,九十二年殯葬管理條例公告後已平息。該條例六十九條規定「憲警人員處理意外事件或不明原因死亡之屍體程序完結後,除經家屬認領,應即通知轄區或較近之公立殯儀館辦理屍體運送事宜,不得擅自轉介或縱容殯葬服務業逕行提供服務。未經家屬同意,自行運送屍體者,不得請求任何費用。」此法早已有效阻斷「鯊魚錢」之陋規惡習,請不要再誤會辛苦的基層員警及殯葬從業人員。

第三點:蘇先生四十年前聽說「棺木店」老闆出資幫派出所油漆,就推定殯葬業利潤龐大,不合理也違背事實。七○年代政府大力推廣火葬、環保葬及聯合奠祭,這幾年社會又流行低調處理喪事,身後事已從不發訃聞、不公祭的「簡葬」,到有錢也不花的「儉葬」,殯葬消費已大幅減少。

第四點:蘇先生說「繁文縟節」是業者創造出來的,真是天大誤會,台灣傳統喪葬禮俗承繼儒家精神,主要儀式架構源自《周禮》、《儀禮》、《禮記》、《朱子家禮》、《家禮大成》等書之記載,絕不是業者所創造出來的,這一點要特別的澄清。

(作者是禮儀師、輔大宗教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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