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借鑑日本經驗 調高加值營業稅

◎ 魏世昌

日本的加值營業稅從去年十月開始,由原本的八%提升至十%。主要目的是面對日本人口結構與政府財政的現狀,將稅率調升所新增的稅收用在年金或醫療保險、照護保險、生活保護與削減政府赤字。不過,鑑於加值營業稅課徵的目的之一是為了確保世代間的公平性(年輕人和高齡者同樣都負擔的稅負),讓社會保障的財源不致多落在工作世代身上。從這個觀點來看,日本面對加值營業稅增稅議題的政策營運模式,或可提供給同樣面臨少子、高齡化課題的台灣參考。

我國營業稅法規定,加值營業稅稅率最低為五%,最高為十%,實際徵收稅率由政府訂定,但財政部實施二十多年來,都是按最低的五%稅率課徵,是全世界最低的,一年稅收有四二○○億元,調升營業稅率一個百分點,可以增加八○○億元的稅收,二個百分點可以有一六○○億元,如逐年提高至營業稅法規定的上限十%時,每年則可增加四千億稅收,有了這些錢可專款專用,作為彌補勞保基金的財源,可以解決二○二六年破產的問題,甚至可以同步進行健保改革。

加值營業稅調漲,已是各國趨勢。根據OECD於二○一八年出具的加值營業稅報告,自一九七○年以來,OECD國家平均加值稅率有明顯上升的趨勢;其中最為明顯的莫過於二○○八年債信危機引爆後,許多國家皆調升加值營業稅,用以支應逐漸增加的公共支出。

借鑑日本的經驗,我們是否應著手調整那「亙古不變」的加值營業稅稅率?檢討我國營業稅稅制,實非不能也、乃不為也!

(作者是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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