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只查辦將軍貪汙不夠 禁企業行賄才能治本

◎ 蕭宏金

根據媒體報導,近日空軍作戰司令部爆發重大貪瀆弊案,預算達三十億元的營區改建工程,竟爆發鉅額工程回扣嫌疑醜聞,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少將處長被鎖定涉案,期約收賄金額達三千萬元,涉嫌行賄的中華工程公司及充當白手套的砂石業者均已被檢方約談,全案朝貪汙罪偵辦中。

事實上,台灣在國際透明組織的「政府國防廉潔指數」(GDAI)國際評比上,前兩屆二○一三、二○一五皆得到B級,被評列為「低度貪腐風險」,算是名列前茅。二○二○年刻正進行第三屆評比,此案如果未能在超前部署補救規劃,難保不對台灣正在評分中產生失分風險。

台灣國防雖然在政府國防反貪指數總分數表現良好,但往往在採購面得分不佳,拉下了總分數。採購中,軍方訂定主合約十分嚴謹,但供應商、轉包商與呈辦人反貪意識薄弱,常常是採購中最大風險。雖然公部門致力於防貪,但許多民營企業在治理上並不透明,也無完備的策略防止賄賂,或是對賄賂及貪腐提出對策,造成行賄公部門的案件層出不窮,影響政府行政與形象。歐美近年來將企業廉能視為是企業社會責任(CSR),高度企業廉能是民主社會的公共財。所以歐美先進民主國家推動企業廉能認證,如ISO37001,取得認證的國際廠商,其產品才可以出口歐美或參與其基礎建設。鼓勵廠商公司治理致力於遊說活動的透明化,制訂反貪腐反賄賂政策,對賄賂及貪腐零容忍,以及灌輸員工與各利害關係人該公司的反賄政策。

國防採購預算動輒上億,收賄跟行賄是一體兩面,一個巴掌拍不響,偵辦軍隊人員收賄只能治標,從源頭管控,國防部應採取超前部署的原則,針對採購廠商、轉包商、關鍵承辦人講習,提升反賄意識並取得相關認證,改變企業行賄之風或許才是降低此類軍中採購醜聞治本之道。

(作者為台灣透明組織理事兼南部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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