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恢復大港開唱 更要檢視補助機制

◎ 賴瑞

大港開唱是否恢復,成為高雄市長補選的熱門話題,做為全台規模最大、最具指標性的獨立音樂節,對許多獨立樂團和樂迷來說,當然是好消息;但比起恢復大港開唱,更重要的是藉此機會審視政府對藝文團體的補助,是否符合公平性和適切性。

政府對流行音樂的補助從二○○七年開始,規模也不斷擴大,文化部近期每年約投入三到四億元在諸多補助和採購案,也確實孕育出為數不少的知名樂團,例如在金曲獎和兩岸市場上備受肯定的草東沒有派對、茄子蛋、落日飛車、大象體操、滅火器等樂團,目前也走在國際市場的路途上。

大港開唱也沒有例外,最初接受高雄市文化局的補助,二○一五年起改由文化部的「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軟體配套計畫」挹注,補助經費也水漲船高,從一百多萬成長至二○一七和二○一八年的一千萬,十年間累積補助超過五千萬,大港開唱可以說是靠政府扶植起來的也不為過。

如今的大港開唱已成為全台規模最大的獨立音樂節,但不為人知的是,大港開唱是被註冊的私人品牌,並曾歷經轉手。筆者認為,先不論過去的爭議,已經成長茁壯的大港開唱,該丟掉奶嘴,回歸市場機制自負盈虧,甚至應發揮母雞帶小雞的角色,扶持其他的獨立音樂節,而政府也可以將資源分散,避免大者恆大的局面,也增加市場的多樣性。

藝文團體是國家的軟實力之一,產值甚至可以超過製造業,如瑞典國寶級的ABBA合唱團,其唱片銷量一度超過Volvo汽車,因此政府在補助時更應考量公平和適切性,並避免過度干預市場,才能讓台灣的流行音樂市場永續發展。

(作者曾任職於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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