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取代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難!

◎ 宋孟倫、王昱培

諸多媒體與金融業者直指「港版國安法」 將導致龐大資本和人才撤離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岌岌可危,並熱議台灣有無機會取代香港

首先,我國政府對於金融業始終採取高度監管,不利吸引外資。金融業為特許行業,各國金融事業主管機關對當地金融業設有保護措施,在進入市場門檻、方式與如何取得許可或執照各方面,主管機關態度至關重要。環顧台灣在二戰後至一九八○年代,金融機構主力為接收自日治時期的銀行,如當今的華南銀行與台灣銀行,以及一九六○年代後復業的國營銀行,如中國農民銀行(已併入合作金庫)。在這段期間,政府透過對銀行的緊密管制,利用金融體系為國家扶植的製造業、科技業服務。即便一九八○年代以後陸續推動金融自由化與國際化,台灣的金融業仍受政府高度監管,且公股主導的金融機構市佔率甚至可高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另外,這些官方主導的金融機構,不時需要為政治服務,如支撐股市、政策貸款等。相較於管制寬鬆,資金、人員高度流動的香港,易引發外資疑慮,吸引力自然大打折扣。

再者,台灣金融業與金融市場的國際化程度仍然不足,難以滿足外資要求。台資銀行設於香港、中國、越南、新加坡等地的分行,都是以服務當地台商為主,尚未能有效開拓在地客群。況且,台資銀行主要業務是存放款跟外匯業務,但外資金融業進入台灣市場,都以財富管理服務為主的投資銀行業務為目標,然而台灣的財富管理市場仍未達規模經濟,這從在台的外商銀行或外國保險公司陸續退出市場可見一斑;更遑論台灣不似香港般具有全英文環境,相關法令也難以與國際接軌,加上洗錢防制法於二○一八年修正過後,對金融業務的管制愈縮愈緊,難以企及香港周延的法規制度和高行政效率。

台港產業發展歷史大相逕庭,也各有優劣勢。台灣過往偏重製造業、科技業,造就了如台積電等全球知名企業。而香港一九九八年推動以科技興港的「數碼港」計畫,最後卻變質為對房地產建設的炒作,可說是失敗政策。足見國家的產經政策需因地制宜,考量產業結構、國土民情與政經環境,如果僅因看到香港局勢飄搖就想取而代之,猶如游泳選手未經周詳評估就想轉行當演員,恐怕不僅失之莽撞而已。

(作者分別為金融業從業人員、前監獄教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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