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傅延文
日前有韓籍夫婦從小港機場入境後,違反檢疫規定而被處罰。不知是否為溝通及認知問題,或真有意規避。但筆者以為,各機關在發布相關入出境及各項檢疫措施時,就語言文字上還有再調整的空間。
以《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而言,內文雖然同時有中英文雙語,也有明確日期,但少了明確的時間,且英文方面也不是很精確地表示解除日為何。再者,倘若一日是指零時至二十四時,那麼在檢疫解除日建議寫到該日的台北時間零時起,或檢疫最後一日的台北時間二十四時,或於通則上就先定義,避免發生歧義,誤解為一日是指從當時入境的時間起算。
此外,在許多重要措施和政策發布時,疾病管制署(CDC)網站中的英文公告通常都會晚中文公告約四小時,其他相關單位的英文資訊則經常沒有,最後筆者只能去尋找台灣的外文新聞來幫助外國人了解相關措施。
因此,筆者建議是否能與相關的英文報社或相關科系合作,當政府發布新措施時也能盡快透過社交軟體或官網發布英文或更多的外語公告,避免在這時間上的落差導致外國人因不清楚規定而造成防疫上的破口。
(作者為航空器簽派員,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