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大學經費稽核會可防弊興利

◎ 王立昇、林惠玲、陳估熊

近來國立台南藝大校長涉嫌用人徇私,幾乎將藝術大學變成工學院;台灣首府大學董事長任用大學剛畢業的兒子擔任該校主秘,及北醫董事涉嫌掏空校產、採購自家儀器等,公私立大學校務經費使用及人事聘用不當等弊案頻傳。這些只是冰山一角,或許有更多不為人知的案例!台灣高教的治理已呈不受監督的崩壞狀況,如何冀望其培育人才,帶動產業聚落發展?特別是國立大學的經費,每年有近五六○億元來自政府補助,其經費的使用更要符合納稅人的期待啊。

與其每次一有弊案傳出,教育部就疲於設立專案小組調查,立委們不如好好訂定一個完備的監督機制,來防弊興利。台大於一○○年開始提供經費稽核委員會(稽核會)一位專業稽核人員,稽核會得以整合財務會計專業與師生反映問題,對校方提出建言。當時台大太子宿舍爭議不斷,隔音不良、管理收費過高,經過稽核會之學生委員彙集同學意見後,稽核會強力要求校方改善,發揮了正面的效益。當時稽核會亦曾稽核台大都更案行遠樓的使用,發現該都更案建案時的鑑價竟由建設公司自行找三家鑑價機構進行,以每坪卅九萬定價(九十三年)。稽核會於是建議在處理爾後的都更案時,校方須主動找鑑價機構。

稽核會任務為事後稽核校務基金的收支、保管及運用,以提高教育品質,增進教育績效。如果只有專業稽核人員,但沒有能彙集師生需求「接地氣」的稽核委員(由校務會議選出)參與,將無法發揮防弊興利的功能。因此,吾人呼籲一○四年取消的國立大學經費稽核委員會須盡速恢復設置,再由專業稽核人員協助,才能從複雜的財務報表中看出經費使用允當與否。

立法院刻正進行「國立大學院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的修法,既然要修,就要完備,不要造成未來運作時窒礙難行。學校不管大小,都要有獨立的監督機制。校務會議係研議學校的大政方針,專業稽核人員的聘用授權校務會議代表選出的稽核會處理即可。稽核會可以扮演校園中的溝通橋樑,亦可做為與外部稽核單位的緩衝平台,對於學校的治理可發揮防弊興利的作用。

(作者王立昇/台大應用力學研究所教授、林惠玲/台大社會科學院前院長、陳估熊/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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