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天從
三十年前初任分局刑事組長時,一處眷村發生一樁老婦人在家遇害的命案,破案的關鍵是砸死婦人的一只熨斗,我們在握把上採到歹徒所留的清晰指紋,但推理了各種遇害原因與可能,就是比對不出嫌犯。接著民國七十五年要換發新的身分證,當時本來要加蓋指紋,我充分期待總算有機會可以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但人權掛帥之後,我的希望也落空了。
看到這次豐原火車站建置人臉辨識系統引發人權撻伐事件,原本是防範自殺、違常、恐攻、竊盜、服務的良善立意,一經高舉人權的論述後,又胎死腹中。
但請國人也要冷靜思考,高速公路棄人工收費改ETC系統,一開始大家還不是擔心載小三外出姦情會不保,開車就處於全民公敵的情境,人權之說不也是振振有詞?可是發生車禍肇逃案件,就期待監視系統的萬能。
但別忘了,真槍實戰的汽車賓館更沒有政府監督機制,值班人員、電腦維修公司只要有心,更殺很大,但這些年來,警察只辦過在外偷錄車牌的恐嚇案,還沒辦過相關從業人員側錄、盜錄案,連業者、從業人員都有保護專業隱私的概念,更怕惹起洩密的官司,警察人員、公務人員違反個資不僅重刑伺候,還要丟官去職,所以有大部分的時機裡百姓是多慮了。
最近出入機場大家都走快速通關以節省時間,好笑的是,這不也是人臉辨識?怎麼在機場就讚嘆科技先進,在火車站就違反人權?
(作者現任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