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為何長照費用付得起,悲劇還會出現?

◎ 伊佳奇

自由廣場刊登羅君大作「長照這費用,你當然付得起!」提及長照服務在政府補助之下已是「付得起的平價長照服務」,但實際上卻是並非所有長照需求者都可如此。雖然長照服務是平價的,目前服務涵蓋率卻仍占不到四成,服務能量明顯不足,難怪民眾會抱怨:「看得到、吃不到、用不到」。

今年六月副總統陳建仁在一項國際研討會中表示,至今年五月,接受長照2.0服務民眾共24.2萬人。雖比去年同期大幅成長,但對比國內長照需求人數70多萬人,服務涵蓋率未達四成,原因就在服務能量不足。

從教育體系來看,台北市政府鼓勵高職設照服科,今年提出公費制度,核定開南一班、喬治三班共165人,半數可申請公費,三年省下25萬元。但今年招生結果開南招到20人,喬治只招到個位數。

再看主要照服人力培訓的勞動部,去年培訓出8307位照服員,考取證照有4359人,勞動力發展署還訂有就業獎勵金,去年推介2633人,最後僅1176人請領獎勵金;去年有35081位照服員,今年至四月僅成長到36729位。衛福部所提出全國長照服務需求者人數則為76萬5000人,截至今年五月,接受長照2.0服務民眾共24.2萬人。

從政府所公佈的數據,可瞭解照服人力短缺,使得服務涵蓋率仍占不到四成,再平價的服務,卻是無法申請與取得的服務,難怪民眾會抱怨。

且羅君大作中,還舉出如果是失能程度最重的第8級,照顧及專業服務給付額度為每個月36,180元,即使做好做滿,一般戶只需負擔16%,亦即5,788元,就可以得到居家服務、物理治療、職能治療等專業服務。在服務量能不足下,如何能做好做滿?

且如果是一位失能程度最重的第8級被照護者,是需要一天二十四小時的照護,試問:單靠政府長照2.0有限的服務時數,剩下時間家屬該怎麼辦?長照2.0服務不是24小時的機構式照護,必須從家庭照護者教育訓練導入,讓家庭照護者能自主規劃照護計畫,而無法目前照專所提供計算服務輸入的照護計畫,政府所提供僅是喘息服務,是無法全部取代家庭照護者的角色。

日前台北地檢署才針對一位照服員做出處分不起訴,原因是一位80多歲是多重共病(多種慢性疾病)的老先生,在居家服務員完成例行性工作離去後,老先生想要穿回被脫掉準備換洗的睡褲,但花了兩小時七分鐘卻僅穿上一邊褲管,跌落到床下,老人家想要爬上床,卻使盡全身力量都上不去,最後氣絕身亡。家屬認為照服員有過失,提起過失致死罪告訴。經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照服員並無過失。

以此一個案來看,即是典型需要長時間有人照護,已不是價格問題,在目前服務能量下,很容易出現應核發一定時數居家服務,但承辦團體卻無法提供,在有限的服務時數中,不幸的事件還是發生了。就算服務能量足夠,但家屬不懂得照護,居家服務也無法提供24小時服務,悲劇仍會出現。

或許羅君所服務的團體有充足的照服人力,能整合各項長照專業的能力,提供出整合式的長照服務,但今天要從長照需求者角度及全國整體面向來看,甚至看看各項對長照滿意度的民意調查結果,的確是希望台灣真能出現平價、優質、普及的長照體系,只是不知再過兩代的子孫是否能看到。

(作者為長照政策研究者,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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