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國道收費 一道兩制

◎ 程仁宏

中山高速公路於一九七四年開始收費,國道基金於一九九四年成立,主要目的為「專款專用」、「以路建路、以路養路」,其由國家建設公務預算中獨立出來,然目前收取國道通行費的僅國道一號、國道三號、國道三號甲線及國道五號;而橫向的國道二號、國道四號、國道六號、國道八號、國道十號均未收取通行費,「一道兩制」符合「公平正義」嗎?符合「以路建路、以路養路」嗎?

國道基金除現行國道通行費收入每年約二二○億元外,政府每年所開徵的汽車燃料使用費總收入的二十二.五%、即每年約一○○億元撥入國道基金,另外還有國道休息站的服務收入、辦理區段徵收取得可建設土地處分後的收入、參與聯合開發收入、權利金、基金本身孳息等。

其中汽車燃料使用費的徵收已「名實不副」,未依燃料使用量的多寡來課徵費用,卻採用齊頭式依CC數來課徵費用;又非每一輛車都上國道,卻要每輛車都貢獻國道基金,如此符合公平正義嗎?

中山高速公路於二○○六年已經超收費用高達新台幣七五○億元,自償率達百分之百,興建成本早已回收,且超過當時約定二十年的收費期限,還要繼續收費多久?或稱為維持高品質之高速公路服務水準,確有維護管理及道路交通重置之經費需求,但是目前國道基金資產規模高達九四六八億元,雖然負債約二○七八億元,但是基金淨值達七三九○億元,已經足以維持中山高速公路高品質的服務水準。

在此呼籲行政院及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的收費,不能漠視使用者不付費、不使用者付費的「一道兩制」,也不能漠視中山高速公路興建成本早已回收卻收不停的費用或無落日條款的「不公平、不正義」,必須符合使用者付費及公平正義的原則,才是轉型真正義!

(作者為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文化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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