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房價決定地價? 地價決定房價?

◎ 胡偉良

在談房地產的時候,最核心的問題當然非房價莫屬,房價形成的過程中,建商根據市場的真實(剛性)需求(自住和換屋)和投機(假性)需求來訂定房屋售價,而地價高低則是建商決定是否投資一個項目的考量因素。

在房屋買賣的房地產市場,供給方是建商,需求方是購買房屋的消費者。一般而言,供給方不論在資金、談判能力、市場占有率上均優於購屋者,雙方實則處於不對稱的地位。購屋者在信息上處於劣勢。因此在房屋的買賣市場並不存在著對稱的談判關係,建商居於絕對的主導地位,也因此政府常會介入來保護消費者,甚至規範買賣雙方的交易行為。

景氣好的時候,建商根據市場需求訂定房價:很多建商常說,是因為地價的高漲才導致房價的上漲,但是真正的原因可能並非完全如此。一般而言,在景氣好的時候地價的高低並不是房價的決定因素,因為此時建商在訂定房價時,早已悖離成本的考量,不是依成本+利潤來決定售價,而是根據市場上消費者對房價的承受能力來決定其定價;因此在房市景氣好的時候建商會把房價愈訂愈高,此時市場上的整體房價會日趨走高,直到民眾不能承受為止。在這個過程中建商往往享有超額利潤,就像二○○三年到二○一四年的這一段歷程。

不景氣的時候,地價影響了房價的下修程度:但在房市不景氣的時候,這時候主客易位,需求方反而容易掌握談判的優勢地位,在供過於求的情況下,消費者的議價能力轉強,建商不僅不再享有超額利潤,反而僅能保本,但是這個時候除非大部分的建商都已出現資金鏈斷裂的情形,否則只要房地產的原料(土地)價格下跌,就會有其他建商進場接盤,這也是當前雖然交易量大跌但新屋房價下修有限的原因。房價下跌的只是建商利潤空間的出讓,地價和造價決定了房價下修的底限。除非地價崩盤、房屋造價下修,否則期待房價大幅下跌是不切實際的,這也是當前房地產的現況。

(作者為營建管理、法學雙博士,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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