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剛性法律不利企業發展

◎ 黃培泉

一例一休終於在賴揆就任三個月後馬上提出「四不變四彈性」的修正勞基法,有些勞工代表及專家學者批評蔡政府向資方傾斜,是否真的偏向資方而背棄勞方可分三大面向討論:

一、原來一例一休改成最多可工作十二天,好似背離週休二日的精神,比較客觀的說法應該是,一例一休叫做剛性週休二日,即將修正的勞基法叫做彈性週休二日,但無論那一種週休二日,一年就是有一○四天的週休二日,不只提供老闆彈性也同時提供勞工朋友更多累積放假的機會。台灣中小企業約一四○萬家,全體員工八百多萬約佔全國勞工八成以上,平均一家公司含老闆不到六人如何做到剛性的週休二日,再加上創世界紀錄休假日加班費從原來的二倍變成四倍,造成老闆放棄接單,有些需要加班費的員工反而賺不到加班費,造成雙輸的局面。其實不只中小企業,連軍公教都沒有剛性的週休二日,戰備來了軍警沒有剛性週休二日,運動會親子會輔導老師沒有剛性週休二日,專案計畫值班公務員沒有剛性週休二日,有些屬於義務性質或責任制的也沒加班費,但為了整個團體運作順利,犧性一點小我也在所難免。

二、每月最多加班五十四小時,三個月最多一三八小時,若能改成每一季最多一三八小時可能會更好。對資方當然是利多,但加班必須多付二倍薪,若老闆能爭取到更多訂單賺更多的錢而多發些獎金,對勞方也不完全是利空。

三、七天假的迷思,當時軍公教從二週上班八十四小時調成週休二日就已取消七天假,如今不管是剛性的週休二日或彈性的週休二日,休假日都是一年一一五天,比當年二週上班八十四小時多了六天,只要是放假日上班就是雙倍薪,再加上新增上班半年就有三天假,現在勞動條件比以前改善良多(一年放假日都是52×2+11國定假日=115天,比二週上班八十四小時多了十三天、扣掉七天假還多六天)。

當然,台灣勞動條件還有改善空間,但值此工業4.0、全世界都提供更友善的投資環境來鼓勵投資,太剛性的法律不利企業發展,若能給企業多一些彈性但要求政府嚴格實施勞檢,並鼓勵勞工檢舉違法老闆,以代位求償的方式保障檢舉勞工的權利,因此提供友善的投資環境,增加很多就業機會,薪資自然提升,造成企業勞工政府三贏的正向循環。否則限縮企業發展也不利勞工朋友工作機會與福利,畢竟賠錢的生意沒有人會投資的。

台灣以前的法律都立法從嚴執法從寬,空有嚴格法律無法執行反而造成官商上下其手的空間。若能改成立法從寬執法從嚴,彈性立法強力執法,推出一部一千萬勞工朋友都有保障都可行的勞基法,才是我們應該努力的目標。

(作者為美商趨網亞太區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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