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隆昌
高鐵網站上有關普通票購票寫的是「車票發售期間:於乘車日前四星期開始接受訂位…」,日前我到高鐵板橋站買普通票,排隊等候,輪到我買票時,站務人員說不能買四星期內的票,於是我請他查網站,查到的也是「乘車日前四星期」開始接受訂位,但他就是不賣。
回家後我將這件事e-mail給高鐵,高鐵在元月二十七日回覆的結果是「本月十七日起即可開始預購兩週內之車票」。我立刻上高鐵網站,網站上還是寫「車票發售期間:於乘車日前四星期開始接受訂位…」。
我不知道您看了會有什麼感想?如果只能購買兩週內的票,為什麼要在網站上刊四星期?又如果明知只能預售兩星期,也有人投訴了,為什麼網站上的資料還不更改?有多少人在跑冤枉路。
(作者為執業會計師)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