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行春」不是「走春」

◎ 陳君愷

本土崛起,台語當道(按:此處「台語」係從俗,指河洛話)。電視台主播在報導新聞時,喜歡參雜運用台語辭彙,迎合觀眾口味;此種做法,雖無可厚非,但理應使用正確的辭彙,以符媒體應盡的社會責任與教育意義。

「走春」一詞會在電視媒體上出現,乃由於記者不識漢語歷史演變的本末、而將台語直譯為國語(按:此處「國語」係從權,指北京話)時,所產生的嚴重錯誤。在古漢語中,以「行」描述移動時,可快可慢;至於「走」,則大多指疾趨。眾所周知:《孟子‧梁惠王上》中有「棄甲曳兵而走」之語;如果依照現今標準國語、將「走路」視為「步行」的話,則丟盔卸甲之後還慢慢走,保證會被敵軍俘虜了!由此顯見:以北京官話為基礎的國語,頗失古意。反觀現今台語通常使用的「走路」一詞,係指「逃跑」;故而究竟哪一種漢語較為典雅,判然可見。

實則,「行春」一詞,起源甚古。在中國漢代,係指太守於春天到各縣查訪民情、獎勸農桑之舉;後轉化衍生為春天互相拜會、郊遊踏青之意。故而不論就音、義而言,記者口中的「走春」,當作「行春」為是。國語由於受到中國北方烏拉阿爾泰語的強烈影響,不論音、義,皆與古漢語相去甚遠,反而不如台語及客語所保存的漢語元素之多。因此,台灣使用人口最多的三種主要漢語(原住民語宜另當別論):國語、台語、客語,應該平等對待並重新定位;而由威權時代的「國家語文」、轉變為民主時代的「國民語文」,並將這三種漢語,皆完整落實在「國語」、「國文」教育當中,以進行語文的轉型正義。(作者為私立天主教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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