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志鏗
苗栗縣警察局接獲密報,查獲劉姓縣民涉嫌違法從中國引進多種螞蟻當寵物販售,上千隻螞蟻都是具有繁殖能力的蟻后,萬一逃逸或棄養在野外繁殖,將造成台灣生態上的大浩劫,後果令人擔憂不已。
二○○三年,台灣曾經發生過「紅火蟻」入侵事件,造成國人「聞蟻色變」的驚恐,時至今日,政府每年還要投入為數可觀的防治經費與人力;再往前推,台灣社會曾颳起一陣養蝸牛熱潮,有人趁機引進福壽螺,結果演變成農作物的大殺手,禍害至今依然還在持續著。
從上述紅火蟻和福壽螺的例子,不難想像外來種動植物對於本土原生種生物有很強大的威脅性,台灣不能再重蹈覆轍,應該牢記前車之鑑,嚴格禁止違法網購未經檢疫的「外來種」動植物,避免對生態造成難以預期的大浩劫!
依據動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定,國人違法買進未經檢疫的生物,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防檢局應該廣為宣傳,避免國人因不知法而觸犯法律。
現在是資訊發達的時代,民眾透過掏寶網等跨境電商購物的情況,越來越普遍,政府應該採取限制措施,確保沒有漏網之魚。
(作者為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