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昱龍
當憲法法庭停止運作,法律與憲法發生牴觸時,沒有人可以解釋了;
當憲法法庭停止運作,正副總統的彈劾案,沒有人可以審理了;
當憲法法庭停止運作,損及國家利益的政黨,沒有人可以宣告解散了;
當憲法法庭停止運作,立法院能隨意要求人民去作證,也沒有人可以制衡立法院了。
在藍白合多數優勢下,在野黨將修法提高憲法訴訟法中大法官出席數以及表決數的門檻。修法若通過恐癱瘓憲法法庭,侵害人民基本權。(資料照)
這些法制災難般的場景,即將在我們的國家發生:在藍、白合多數優勢下,在野黨將修法提高憲法訴訟法中大法官出席數以及表決數的門檻。在野黨立委辯稱,修法提高大法官同意的比例可以提高判決的正當性,但這樣的修法理由,正好凸顯了提案立委對於憲法法庭本質的誤解,公平正義與真理,從來不是依賴數人頭來決定的;否則,人類迄今可能依然摒棄伽利略,相信地球是不會轉動的。
「治大國若烹小鮮」,失去憲法法庭功能的國家,宛如無法控制火候的廚師,當行政權、立法權暴衝時,憲法法庭可以宣告法案違憲,而將大火轉弱,避免整鍋燒焦,就像以往違憲的真調會條例、人民按捺指紋案;當行政、立法權怠惰時,憲法法庭可以要求立法權修法、立法,積極的將火候調旺,以保障人權,就像是警察不得任意臨檢人民、同性婚的立法。
憲法法庭作為國家一雙「看不見的手」,適時為人民基本權保障來料理火候,才能讓民主法治的臺灣,在世界上綻放自由的光芒。可惜的是,在野黨為了一黨之私,試圖用法案綑綁廚師的手,讓多數暴力的野火將國家燃燒殆盡。
「雖然法律不能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是法律不可以為偏見服務」,用這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名言,來檢視提出憲法修正草案的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們,就像是一面照妖鏡。贊成立委中,不乏法律人,卻僅為特定政黨立場、政治利益服務,漠視了法律人作為社會工程師的義務,這樣的修正草案,勢必無法獲得國人的贊同,更會造成國家重大紛爭的無解方程式。我們相信,只有正常運作的憲法法庭,才會有民主自由、人權保障,與健全法治的臺灣。
(作者為執業律師、大學兼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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