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落實私立大學師生權益,教育部責無旁貸

李圓恩

遠東科大為避免教師有課才現身,祭出簽到退措施,每週打卡四天、每天七小時,有教授不滿被當作「作業員」,認為校方意在「逼退」的爭議,令筆者感到困惑與不解。

校方指出主要是有學生反映找不到老師,因此透過公平、公開、公正的制度,鼓勵教員依照聘約內容在校4到4.5天,參與更多校內活動,以增加師生緊密結合度及讓校務運作正常。另一方面則是保護老師,可憑假勤紀錄請領保險。

日前有新聞報導,遠東科大為避免教師有課才現身,祭出簽到退措施,每週打卡四天、每天七小時,有教授不滿被當作「作業員」。(資料照)

但「學生反映找不到老師」當時學生是要找老師做什麼事呢?是有多少學生找不到老師?老師有該上課沒上課嗎?若是老師上課時間都有前往,為何隨時都要能被學生找到?老師和學生之間沒有溝通聯繫的管道嗎?而這項決策學生參與的意見究竟又是什麼呢?還是只是被學校拿來作為一種加強控制的藉口和理由?所謂「公平、公開、公正的制度」又是對誰公平、公開和公正?而是否該回到教育的本質來看待校方與師、生間的互動關係?

在校方提出的論點裡,「鼓勵教員依照聘約內容在校4到4.5天,參與更多校內活動」,聘約內容訂立的依據為何?是否可公開公評?而「參與更多校內活動」又是指哪些校內活動呢?若學生也不一定都是待在校內,教師就沒有自己決定是否待在校內及參與校內活動的自由與選擇權嗎?而又為何落實簽到退可「增加師生互動與緊密結合度」?而所謂「增加師生互動與緊密結合度」以及「強化校務推展及讓校務運作正常」具體何指?所謂「保護教師」,只有「憑假勤紀錄請領保險」這樣的設想?這其中學生的受教權與教師的工作權等真正有被傾聽、信任與尊重嗎?

《解放教育學》一書裡即提及「「政府及學校當權者皆尋求一個標準的,甚至是「防範教師的」教育課程。這種標準化與傳遞式的課程,是以機械及威權的思維方式來組織教學方案,其中隱含著對學生的創造力與教師能力的極度不信任!當某些權力中心建立起課堂內應作何事的規定時,這些權力者的行為即否定了在教師與學生間關於創造力的練習。權力中心完全是教育者與學生活動至高無上的命令與操弄者。」」這段話即非常符合遠東科大師生所面臨的狀況。

報導中亦提及「教育部對此措施指出,本案係屬大學自主管理事項,另教師如有申訴需求,得依教師法及其相關子法規定辦理。」但教育部吳京部長1996年6月上任後便宜行事地「宣布開闢「第二條教育國道」,將既有職校與專科大量升格為技術學院。1966年設校的「遠東工業專科學校」於1999年 08月1日 改制為「遠東技術學院」,再於2006年 08月1日 改名為「遠東科技大學」,即是教育部「第二條教育國道」政策下升格的學校之一。但當遠東科大學生數下降到3千人邊緣,恐面臨教育部專案輔導的現實下,校方做出這樣不尊重及信任教師的決策,教育部卻可以大學自主管理事項,而未以予介入協助,實未盡主管機關之輔導及監督責任。

這樣的爭議,需要的是教育部與校方,真正落實對學生與教師權益的傾聽與尊重,生、師、校方與教育部一起透明公開的對話與協商,才能予社會大眾對於大學法明定之「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的條文及其他規範,不感到迷惑與矛盾,對校方及教育部的作為不致解讀為只為解決眼前的困難,看不進結構及縱深,並真正能透過大學教育達致對台灣整體社會正向且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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