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佳穎
買東西我們很會,雙方達成共識,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簡單。
但你知道,其實沒那麼簡單嗎?
我想要「買東西」,怎麼樣算有「買到」?(https://pixabay.com/)
什麼是「所有權」?
簡單來說,東西是你的,你就是所有人,你就有所有權。
因為有了所有權,我們就可以保護我們對於物品的權利,不會被別人任意干擾。
既然把東西交給別人就是把所有權移轉給其他人,要符合法律上的規定。
那法律上又是怎麼規定的呢?
不論動產或不動產,東西交給別人前雙方都要達成共識,不僅你要願意給,也要對方願意收。
此外,土地房屋以外的動產,譬如手機、電腦或車子等,比較容易移動,所以法律特別規定要「交付」到對方手上,所有權移轉才算有效。
在法律規定的幾種交付方法中,我們生活中用的最普遍的就是直接把東西交給對方。
小 A 趁著中秋想買個幾箱柚子應景,於是去水果行跟老闆討論價錢。
經過幾番殺價後,雙方終於討論出彼此都能接受的金額,在老闆把柚子交到小 A 手上前,他買到柚子了嗎?
還沒,因為在雙方沒有其他特別約定之下,除非老闆確實把柚子交給小 A ,否則柚子的所有權都還不算真的移轉到小 A 手上。
也就是說,在「動產」的交易上,除了要有「讓與的合意」,還必須要有「交付」,一定要有這兩個動作,才可以喔。
至於你問,那如果要給別人房屋土地等的「不動產」呢?
不急,下個禮拜跟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