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筆者於上班期間多次經過忠孝東路一段上的警政署門口時,不經意發現警政署的門面與風水,竟然呈現「小鼻子、小眼睛」的詭異景象。
嚴格來說,警政署係屬全國「最高治安單位」,專責打擊壞人匪徒、保護國人安全、維護全國風序良俗等等,這樣一個打擊不法職責「再清楚不過」的公務單位,「在上班期間」竟是把象徵門面、角色與權威的厚重大鐵門,給縮減至大約只容許雙人側身可過的「寬度」,坦白說,不是筆者故意找碴,只不過,這樣的表現與氣魄,實在是有點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的嫌疑。
如同前述,警政署本身就是負責維護治安,這樣一個只願、或者說只敢「開小門」的做法,豈不正好對比、印證了當初太陽花學運何以在「違法時」還敢氣焰囂張的條件?坦白說,如果是假日,警政署把大門略做微掩的話,這或可理解,但於上班期間,理應「開大門、走大路」的強力宣誓象徵,最高執法單位不容任何倖進之徒進行不法挑釁與挑戰,這樣方符合警政署該有的角色扮演與高度。
準此,要善意提醒警政署的是,或許您們有維安與動線上的「特殊考量」,但話說回來,如果連你們這樣的單位「到處都是警察」的狀態下,都還需要把大門給變成「小門、巧門」的話,這樣不僅太過落漆,更會讓人有錯誤的刻板印象,連警察自己好像都是「自身難保」,這樣不對也不好,請你好好地再考慮一下,謝謝。
(文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