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廷之前曾在苗栗大埔案爭取權益,也是為弱勢、少數人發聲,因其小時候也是被剝奪權益的一員,所以他很了解弱勢者的處境,同樣的我也認為被他侵害的女性是心靈弱勢的一方,所謂將心比心,期盼他能好好思考這之間的相似處。
無法期望一個人有聖人的節操,因為我們身而為人,本身就是有缺點,那所謂的慾望。但至少要痛改前非,而非真的是外界說的只是消毒,無論選舉之路是不是該延後幾年,累積更多的社會功績再來參選,都該維持住基本的品格,不是崇高的清高,而是「一個人基本的格調!」
擔任為政者,品格好、清廉並不代表能力好,格調與能力並不衝突,可是無論有受過家庭教育、從國小開始品格教育的洗禮,「基本的格調」是我們生為人最基礎的。無關書念到多高,不是今天誰能力好,誰很會監督政府,那個人貪污、侵害女生的過錯就能被寬容,並犧牲了被侵害的人之權益。
可以原諒,可以有改進的機會,但原諒、改進與寬容不能一概而談,寬容就如同所謂輕判,有錯該接受大眾的批判,是為自己所做過的事,負起該有的責任。我們人民要的不多,要的只是能監督施政、維持住「基本格調」的人。
(文化大學中文系、輔修新聞系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