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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不須要事事「英明」

◎ 朱言貴

馬英九總統要求警方只要攔檢酒駕者超過酒測標準,就要立刻移送,讓酒駕者最多失去廿四小時自由,「現在就可以做」。此論點除了適法性爭議,亦不可行,徒損總統威信。

當前台灣最重要的問題,應為如何突破經濟的困境,縱使馬英九總統擁有旺盛的精力,仍宜集中心力,去做好攸關民生經濟的大事,切忌無論鉅細靡遺,凡事個人一把抓,這是「侵官」的行為,並非一個良好的現象,總統應該知所節制,避免下指導棋。

總統一天也只有廿四小時,實在不需要替事務官就能做好的事,越俎代庖奢望幫他們解決。否則長官太「英明」的結果,往往使得底下的人,個個成為庸才與奴才,即使成就了長官的虛名,又有什麼用呢?(作者為空大法律課程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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