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終止=終結廢止≠中止

■ 陳逸南

陳總統在國安高層會議中裁示「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cease to function),「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適用(cease to apply)。「終止」兩字成為熱門話題。

查六法全書私法部份,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終止權之行使方法及效力準用解除權(第二百五十八條)之規定;破產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範破產終止之裁定,在此「終止」之意涵為「完結停止」,如同辭典所載意義。

而在公法部份,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二十二條、一百二十三條規範有關合法行政處分之廢止,係指行政機關將已生效之合法行政處分予以廢棄,使其失去效力之謂。

因此,「終止」之意涵為「終結廢止」,比較切題,千萬不能當作「中止」,否則,將有復出(復活)之機會,這是大多數台灣人民不願意見到的被中國併吞統一惡夢。

(作者為台灣北社社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自由共和國》強力徵稿

《自由共和國》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夜間聯絡電話、銀行帳號(註明分行行名)及E-mail帳號。

刊出後次月,稿費將直接匯入作者銀行帳戶,並以E-mail通知。
文長1200字以內為宜,本報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不退稿;若不用,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一稿多投。

《自由共和國》所刊文章、漫畫,將於 「自由電子報」選用,不另外奉酬。
Email:republic@libertytimes.com.tw

編輯精選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評論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