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小姐
八月四日的颱風夜裡,我搭乘遠東航空公司由高雄飛台北的班次一二○班機,原訂下午五點起飛,竟然到晚上十點半才到台北,這個過程飛機在台北和高雄間飛了三趟,旅客進出候機室五趟,搭乘接駁車四趟!
這架班機,一下子因為接駁車地面作業延誤,一下子因松山機場關閉,一下子又說沒油飛到台北後又飛回高雄機場。等加滿油乘客全上了飛機,竟然又傳來機長因為超過飛行時數,原班機人員必須再下機改搭九點的班機,地勤和空服人員面對乘客的抱怨竟然只以「致上歉意」、「感謝體諒」、「要不然公司同意退票」回應,同時也沒有看到地勤人員做任何的廣播說明。好不容易再度換了另一架飛機,還是拖到九點三十分才起飛。
五點之後到九點之間其他航班都正常起降,就這班飛機一直飛不回去!搞不清楚狀況的來來回回上機下機,一路顛顛簸簸又餓又累才回到台北,颱風夜裡自行冒著風雨狼狽的回家,完全沒有看到遠東航空任何的體諒與補償。
我在乎的是:
一、為什麼航空公司明知規定卻讓旅客全部上飛機,等登機完畢才說違反限制,又要旅客下飛機?現在卻把罪過推到是因為民航局的規定,這很明顯的是航空公司的疏失。為什麼不讓我們這班飛機的乘客分散到其他的班機,甚至是其他航空公司?
二、颱風只有越晚越強烈,在機上又不能通電話,所有人的焦慮又豈是航空公司一句道歉即可?乘客下了飛機要跟多少人說抱歉?
三、當天所有旅客自行於颱風夜趕回家,遠東航空公司僅於高雄機場櫃檯提供少許餐點及飲料,旅客回到台北都是餓著肚子回家,航空公司應該在旅客下飛機時致上現金的交通及誤餐費!台鐵都訂有班次因故延誤造成旅客損失的賠償原則,民航局是不是有相關的法令可以規範航空公司,以維護乘客的權益?(作者從事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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