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自由廣場》誰迫害科技菁英?

◎ 陳逸南

昨日自由廣場讀者投書「蔣萬安向不向吳茂昆道歉?」一文指出,吳茂昆涉嫌侵占東華大學專利權一案,司法在他下台約莫三年後予以不起訴處分。同樣的專利權申請手續,曾在美國當律師的蔣萬安說是「竊取」,外國專利事務所卻認為是權宜之計,到底誰的專業出問題?

經查專利合作條約(PCT)係一九七○年六月十九日公布,同年十月一日施行。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聯合國大會二七五八號決議,蔣介石代表被逐出聯合國,所以台灣不是PCT組織的成員,沒有參加保護工業財產權巴黎公約,也不是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的會員國,可以說台灣是國際專利界的孤兒。

不過,台灣產業界為了到世界各國進行專利佈局,在提出國際專利申請時,通常利用PCT實施細則之特別規定,共同專利申請人之一或專利申請人是PCT會員國的國民或法人。東華大學的「綬草粗萃取物之功效應用」證明專利,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PCT申請案,即為此種權宜之計。

身為美國律師的蔣萬安,不是專利律師,也不是台灣律師,對於PCT專利申請的權宜之計,也許不清楚,因而做出錯誤的判斷,或情有可原;不過用作政治鬥爭迫害科技菁英的手段,未免太殘忍,與其祖父對待台灣人的方式如出一轍。

(作者為專利師)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自由共和國》強力徵稿

《自由共和國》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夜間聯絡電話、銀行帳號(註明分行行名)及E-mail帳號。

刊出後次月,稿費將直接匯入作者銀行帳戶,並以E-mail通知。
文長1200字以內為宜,本報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不退稿;若不用,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一稿多投。

《自由共和國》所刊文章、漫畫,將於 「自由電子報」選用,不另外奉酬。
Email:republic@libertytimes.com.tw

編輯精選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評論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