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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免費打雜實習生

◎ 許又方

台中烘焙坊傳出疑似苛刻實習生情事,間接暴露出學生至企業實習的若干問題,值得關切。

為了讓學生在畢業前能累積一定的實務經驗,國內大學大多有實習課程,由系所與選定的企業合作,然後分派學生前往工作見習。此舉原本立意良善,對人力(才)的養成甚具助益,但卻往往因人謀不臧而衍生許多問題,甚至已有觸法之虞。

以這次媒體披露的事件為例,學生指控業者要求其提早上班,但必須等到正式上班時間才可打卡,每天工作超過十四小時,差勤紀錄表上卻顯示正常上下班,如果屬實,明顯已違反勞基法,主管單位豈能不介入徹查?

以筆者在大學任教多年,加上曾任系所主管,處理過實習業務的經驗判斷,疑似業者剝削實習生勞力之情事,應非偶然。雖然多數學生都肯定實習讓他們增長見聞,對職場有初步了解;但也有不少學生在實習返校後抱怨,自己在公司中,被當成免費打雜工,倒茶、掃地、倒垃圾樣樣來,雖說這也算是一種「學習」,但根本與所學完全無關。

不僅民間企業如此,連學校單位也不遑多讓。筆者一位學生修完教育學程後,被分發到學校實習,不僅沒有薪水,還經常被差遣去做一些與教學毫不相干的事,例如買便當、飲料等。試想,如果連公家單位都這麼肆無忌憚地剝削學生勞力了,若干存心不良的民間企業,又怎麼可能不有樣學樣?加上實習單位擁有學生成績的決定權,以致學生們即使受了委屈,為求順利通過實習,只好忍氣吞聲任人擺布,如此更可能助長無良企業藉著與學校合作的機會,恣意壓榨實習生的氣焰。

因此,為了維護學生權益,避免其淪為免費勞工,筆者建議學校應不定期訪視實習單位,切實了解學生的實習狀況,遇有問題立即停止合作關係,並將可能的違法情事通報主管機關,以杜絕企業假實習之名,行勞力剝削之實。

(作者為東華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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