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有「各表」就應該滿足嗎?

「一中各表」是違背法理的,「一個中國一個台灣早已是鐵一般的事實。」(美聯社)

◎ 彭明敏

馬習會談,馬沒有強調「一中各表」,受到譴責。但他如明言「一中各表」,台灣人民就應滿足嗎?其實,為避免「一中同表」而說「一中各表」則是落入另一虛妄的深淵裡。勿忘記「一中各表」的意思是台灣政府就是中國政府,對整個中國大陸有主權。這與中共主張對台灣有主權一樣,是狂妄,脫離現實,違背法理的。

國民黨強辯對中國大陸仍有「主權」,僅失去「治權」而已,好像「主權」與「治權」可以分離似地,這是詭辯。所謂「主權」與「治權」是表裡一體,不能分開,有「主權」即有「治權」,無「治權」即無「主權」(一八九五年馬關條約當時,現代意義的「主權」此名詞還未出生,故用「管理」權表達「主權」之意義。),唯一例外是戰爭時,一方領土被對方暫時佔領,主權與行政權一時分裂,這種現象僅在戰爭進行當中發生,例如法國戴高樂政府流亡英國,法國由另一個政府行政。一旦戰爭結束,即恢復正常,「主權」與「治權」同義。

國民黨政府流亡台灣至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止,與中共簽署許多「協定」。雙方元首正式會談,其意義是國共內戰已經結束,此方承認敗北,承認中共是中國大陸的合法政府。強辯台灣對中國大陸仍有主權(即「一中各表」)是貽笑大方,只能在國內欺騙庶民,拿不出去國際的。台灣官員到外國只敢說來自「台灣」,至多可以說來自「中華台北」或來自「台澎金馬關稅區」,誰敢說「代表全中國的中華民國」?台灣人民應該了解「一中各表」的荒唐性。馬對習說「我們憲法不容許兩個中國、一國兩制或台獨」,難道容許「共匪霸佔」中國大陸嗎?

記得一九六四年「台灣人民自救宣言」裡幾句話:「一個中國一個台灣早已是鐵一般的事實。」「多少年來中國只有兩個是非,一個是國民黨的是非,一個是共產黨的是非,真正知識反而不能發揮力量。我們要擺脫這二個是非的枷鎖,我們更要放棄對兩個政權的依賴心理,在國民黨與共產黨之外,從台灣選擇第三條路—自救的途徑。」

(作者為前總統府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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