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士德
嘉義新港國中近日舉辦籃球比賽,有鑑於二○一四年有學生在比賽中發生意外,因此二○一五年特別寫了一張「同意書」,上頭寫到學生因比賽受傷、死亡,一切責任與學校無關,引發家長不滿,嘲諷這根本是在立「生死狀」。
這件「同意書」新聞,看似「搞笑」,卻是許多教育人員的「心聲」,因為校方被家長告到心驚膽跳,甚至已到「草木皆兵」的地步!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因為有不可預知的「風險」,例如交通事故等,因此必須要有家長簽同意書,還要辦理「保險」!但是,班際籃球比賽、學校運動會等,有沒有可能發生「意外」?當然可能。意外無所不在,校方又要如何預防?若家長索賠,學校該怎辦?
不只學校,醫院更是流行要病人簽「同意書」,以免病情變化,引發醫療糾紛,甚至是巨額賠償。只是,「同意書」若簽了,家長與病人家屬難免不安,如何做到「兩全其美」,大家可得費思量啊!
(作者為國小教師,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