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吳青天 願你心如秤

審判長吳永梁。(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審判長吳永梁。(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 邱延譽

台中高分院再度駁回魏應充三億元的交保裁定,彰化地院今將重開延押庭。數日前,地院審判長吳永梁才在庭上給媒體「洗臉」,他說:法官的裁決可以接受報導與批評,但媒體應「根據事實」,不要「迎合社會」作「偏頗的報導」。請問,屬未來式的串證逃亡,哪會有現成的「事實根據」?應採「經驗法則(潛逃先例)」不是嗎?

在執政與司法皆失信於民的今天,人民對切身的生命健康、頂新飼料油案的偵辦發展、食安管理的法制革新及台灣商譽受損與金融正義蕩然下的經濟未來…,無不心如倒懸,而知的權利卻屢受政商黑箱欺瞞!媒體本著守望社會、搜尋真相的使命多方採摭,卻被吳永梁說成迎合社會、臆測、偏頗報導。

魏家有壯實的海外金山、通天的高層人脈、幽浮似的化外專機…,而合議庭在證人尚未交詰完畢即貿然縱放魏應充,以他卅年的高度求刑,誰能保他不串供逃亡?憑啥說可能性已大幅降低?何況降低也不等於零。

除串證逃亡,頂新還有「復活」的疑慮。且看馬英九心腹張珩之弟張璠,為何在魏家關鍵時刻突然跳升為財政部政務次長?這職位正好掌控各大銀行資金融通、對大型企業放款有主導權。張璠又是朱立倫市長任內,頂新三重新燕土地「迅行變更」的推手。魏獲交保,兩人就有機會商談頂新集團的貸款事宜、一○一股權賣給中資疑雲罩頂的IOI、也能商量未來頂新的三重土地如何翻身,不是嗎?

較諸阿扁被一路羈押到終審的處遇,法曹對魏應充的縱放卻急如奔車朽索,這就是吳在「洗臉」時說的「法律人的法律原則」嗎?

(作者曾任國家電台記者,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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