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共和國》高仁山/開放國際實習機會 助產業升級轉型

高仁山/台經院南台灣辦公室主任

國發會研擬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主要希望引進國外專業人才入台,協助我國發展「五加N創新產業」,藉由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此法之目的為延攬國際專業人才,協助我國企業國際化布局,並帶動產業創新發展與促進高科技、高附加價值經濟轉型;在不改變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的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原則下,放寬簽證、居留、保險與退休等待遇,使我國工作環境更友善。

然而,他山之石究竟能攻錯,抑或是壓死國內成千上萬年輕人的最後一根稻草,各界對於該法案意見分歧。目前引發疑慮的,最主要是第十九條的尋職簽證和第二十條的畢業銜接實習簽證,而實習簽證機制因開放外國籍在學及畢業二年內之學生來台實習,被質疑為「假實習真工作」,更遭部分人士強力反對,表示此法條將大量濫用實習生從事低階勞動工作和打壓本地青年就業實習空間。

其實外國學生來台實習行之有年,從民國九十三年至今,共有二三○○多人,目前我國對外籍學生來台實習,也已有相關機制規範,但都只限於僑外生,尚無針對外籍畢業生之實習簽證。部分人擔憂的「假實習、真工作」,是因之前手機觸控面板廠洋華光電申請中國人士來台,名義上為來台進行技術研習,實質讓中國實習生投入生產線,成為真正的勞工,進而陸續資遣本國勞工,最後被人舉報事件才曝光。

有論者認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巧妙地避開「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的相關審查機制,我國國際企業如台積電、聯發科等,早已有自己徵聘外國人才的管道,加上此法一開,將造成許多企業搭便車的心態,排擠我國年輕人及勞工的機會與權益,無疑是保障本地就業開倒車的行為。我認為,我國現在最需要的是「前瞻的人才戰略」,而非「人事策略」的政策,兩者差別在於,前者在於興利,讓全球有能力的人才匯聚台灣,讓這些人與我們的社會、經濟碰撞產生新的火花,促使我們的企業得以轉型創新永續經營;後者在於盡全力保障我國勞工的權益,禁止外來文化入侵。

檢視當前延攬法所研擬的實習簽證,主要是解決公司企業跨國人才培訓的目的,讓公司企業儲備國際人才進軍全球市場,企業內部員工透過與不同國家文化的實習生合作交流,亦可擴展自己的國際觀及溝通協調能力,提升組織內部學習與成長。

整體來說,撇開爭議並以客觀角度來看,實習簽證利大於弊,建議政府可與專門執行國際實習計畫的非營利國際組織如AIESEC合作或提供補助,透過這些專業機構豐富的經驗,協助媒合台灣中小企業與世界各國頂尖畢業生,除了能利用專業機構的企業人才審核制度來加強非法工作的預防,與國際組織的合作,更能增加各界對於實習簽證政策的信任與認同,甚至能因此透過「磁吸效應」創造未來更多國際實習生來台,激盪出新的職能,激發產業升級轉型的新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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