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為民喉舌 中飽私囊

◎ 謝明瑾

顏清標和張清堂因為判刑確定的新聞充斥各大媒體版面,身為政治人物應該要有為民服務的自覺,而不是想從中撈油水,更不應該以歷史共業作為貪污的理由。

不論是貪污、賄選或是因為其他刑案而被解職,接下來就勢必要補選,我想說的是補選的錢誰要出?我們的國家因為這種理由的補選而要花費一筆為數可觀的金錢,而且事實上,這也是眾多老百姓的納稅錢,我認為其實這樣的補選經費不應該由政府支出,各人造業各人擔,應當還是要歸責於當事人身上。

台灣從二○○八年至今竟然已有高達一六四起的貪污或賄選事件,而且多數為國民黨籍,國家為了這些人一天到晚拿我們的錢辦補選,這說得過去嗎?當事人本身以及當初推薦這些「劣質品」給我們的政黨應該負最大的責任,尤其是政黨應該基於立意良善,審核該候選人是否值得推薦,而不是單純用意識形態操弄選民,丟一堆爛蘋果給我們啃,出事之後又事不關己,繼續推出下一顆爛蘋果。

現在台灣的政治生態很奇怪,很多人當民代或是當官的心態不再是為民服務,反而是想從中狠撈一筆,就算一開始沒有這樣心態的人,當選以後沒有拿一點也好像手會癢,世風日下,令人感嘆能出污泥而不染的清官真是越來越少。

(作者為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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