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頤錚
筆者畢業於臺大法律系,畢業後投過數百次履歷,包括工廠作業員、清潔工,卻屢屢碰壁。碰過的狀況,包括面試者先對我的「臺大法律」學歷表示驚訝,而問:「法律系畢業為何不找法律事務所工作?」甚至有好心的面試者花許多時間努力勸我去考國考。
大學法律系雖熱門,卻有三十五%的畢業生超過一年未曾就業。原因是,現行律師、司法官、公職考試錄取率甚低,律師考試只錄取八%,其他公職錄取率不到五%。也因為這樣的低錄取率,導致大學時法學生選課投機風氣極盛,可能參與國考命題的教授,學生人數每每爆滿,非國考科目則門可羅雀。
畢業後,立志走國考者,九十九%以上要補習,得負擔一年至少三、四萬元的補習費,加以每年改版的法律書籍費,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求職者,則因法務工作多半要求要有經驗而處處碰壁;至於人人都會想到的法律助理,除「市場」飽和,法律行政事務多半由實習律師負責,開缺少外,平均一職位有二、三百個法律系畢業生競爭。其他非法律本行工作,多半對我們敬謝不敏,客氣話推搪。要不就是需要人脈的業務工作。
也因此畢業多年,我尚未做過正職工作。我已懶於解釋當別人聽到「臺大法律系畢業,卻找不到工作」的驚訝以及窘境。但仍希望法學教育與考試制度能確實改變,改善法學生的困境與社會問題。
(作者為臺大法律系畢業生,職訓局委外課程就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