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濫行開放 包庇中資

◎ 黃帝穎

近日媒體報導的「鼎新案」及「518人力銀行案」,馬政府違法核准中資介入國內高度敏感產業,凸顯政府處理中資問題違法失職,罔顧台灣人民權益。

馬政府許可鼎新電腦變成中資,但媒體刊載該公司持有國內各主要企業資訊系統的「程式原始碼」、「備用最高權限密碼」等,可接觸到主要企業的營業秘密及廣大客戶隱私資料,甚至承包政府標案,恐影響國家安全重要資訊。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的禁止投資規定,該電腦公司立於國內ERP系統龍頭地位,可能符合條文「經濟上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之禁止投資規定;此外,該公司掌握國內主要企業資訊與部分政府資訊,亦足認符合「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及「影響國家安全」之要件,我政府本於憲法課予保護人民及國家之「保護義務」,實已「裁量限縮至零」,不應許可該電腦公司轉為中資。

況且,經濟部將「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列為「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之開放項目,並未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送交立法院審議,此開放中資之基礎已經違法,馬政府卻執意「違法行政」,無視企業營業秘密、國家安全與隱私人權可能遭受之危害。

再者,馬政府核准中資認購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該公司經營518人力銀行),但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人力仲介等就業服務業屬特許事業,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從事該等事業,而數字科技之登記營業項目並未包括就業服務業,主管機關卻未依法把關,無視廣大求職民眾之權益。另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規定,人力仲介業並非現行開放中國投資之事業,而馬政府卻違法核准,疑包庇中資,而置求職民眾隱私權益及求才企業資訊安全於不顧。

上述證明,馬政府還沒準備好,即濫行開放,未替台灣人民權益把關。(作者為台灣智庫兩岸修法小組成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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