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以歐洲為師 台灣應對電動滑板車制定新規章

◎ 魏世昌

電動滑板車一度在歐洲流行,被認為既方便又環保。法國號稱是電動滑板車最普及的國家之一,隨處可見當地人或外來遊客以滑板車做為交通工具,但衍生的問題層出不窮,車輛隨意停放、阻礙交通、破壞市容,巴黎的車禍率更大幅提升,二○二一年就有卅多歲義大利遊客,在人行道遭滑板車追撞身亡,使得廢除共享電動滑板車的聲浪不斷升高。去年四月巴黎市民舉行公投,近九○%票數支持廢除共享電動滑板車,九月起已正式禁止。

二○一九年五月,廿七歲男子在瑞典西部騎電動滑板時與車輛對撞,不幸喪生,讓瑞典政府緊急下令禁騎電動滑板車。瑞典交通局認為,電動滑板車既非腳踏車也不是機車,介於交通法規的灰色地帶,更致命的一點是沒有安全帽。

義大利也因電動滑板車違停、違規和車禍頻傳,祭出註冊牌照、強制保險和配戴安全帽等管理規定。日本雖開放電動滑板車上路,但仍有年齡、車牌註冊、保險和行駛速度等規定。

電動滑板車常被任意停放、丟棄,導致市容不佳,且做為非正式交通工具的特殊性,許多人騎它上人行道,而對行人和推嬰兒車的家長構成威脅。電動滑板車雖是世界趨勢,被年輕人喜愛為代步工具,但台灣地狹人稠、道路面積有限,電動滑板車被定位為慢車,範圍太廣,若開放慢車道讓它與汽機車混合車流行駛,風險太大,台灣政府正在研擬,是否讓共享滑板車合法化。從上述國家案例來看,倘若沒有完善法律規範、良好用路教育,造成的問題可能遠大於環保減碳的效果。

(作者是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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