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依誰的指示用指示藥 很重要

◎ 林應然

最近指示用藥退出健保給付由民眾自費於藥局購買的主張,又鬧得沸沸揚揚,藥界人士常以國外指示用藥是生病民眾自費於藥局購買為例(OTC),認為不給付可以省下許多保險費用。殊不知國外看病常常因為費用昂貴,且必須預約才能看診,非常不便,因此設立了可以不經醫師處方自行購藥治療的制度。但台灣的健保制度不但掛號診察的費用便宜,看病也幾乎不用預約,是否也要仿效,值得省思。

生病後經醫師診斷再用藥,絕對比自行去藥局直接買藥治療的方式好,不但可以精準對症下藥,錯用藥物的風險也低,不必然要全盤仿效國外的制度。再說筆者從醫四十餘年,也諮詢過醫療同道,幾乎百分百因病先至藥局買藥無效,甚至發生過敏或產生副作用再到醫療院所求診的病患,從來沒有看過一個案例是病人自藥局所購買的藥物有列印處方藥名於藥袋內,造成醫師看病時諸多困擾。請衛福部一定要督促藥局販賣藥品給病人時,務必要求藥局同時出示藥物種類及劑量於藥袋內。

美國過去曾經有數百名兒童因為家長自行去藥局購藥治療後發生死亡的案例,因此禁止兒童直接去藥局自行購買指示用藥。其中有不少死亡原因是指示用藥中含有鎮咳成分可待因(codeine)或是鼻塞用藥麻黃素(ephedrine),造成壓抑呼吸中樞而窒息,或是造成中樞神經及心臟過度刺激,這些都是血淚斑斑的例子。因為劑量及藥物敏感度因年齡、體型、有無肝腎功能異常等因素必須斤斤計較,稍有不慎就可能導致過量或副作用。請謹慎考量是否讓指示用藥逐步或全面退出健保。

(作者為醫師,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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